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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培训中心规章制度
第十一条 培训机构应当按照审批机关核准的章程,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并按照招生简章和招生广告的承诺,开展培训教育活动,保证教学质量。
培训中心正常工作时间是星期一至星期日,员工每周工作44小时,每周5个工作日,培训中心实行轮休制。培训中心享受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制度。对培训中心有突出贡献的员工,培训中心每年可安排5天的带薪休假待遇。
组织、指导本机构建立、健全各项培训管理制度,认真开展安全培训工作。对本中心培训秩序管理、培训***执行管理、培训人员组织管理、培训质量保障管理、师资管理工作负主要责任。
培训机构管理制度
1、备案与监督制度建立培训内容备案与监督制度,制定出台校外培训机构培训材料管理办法。严禁超标超前培训严禁超标超前培训,严禁非学科类培训机构从事学科类培训,严禁提供境外教育课程。
2、培训机构教师管理制度细则如下:所有任课老师应在课前课后做好签到签退工作,不得迟到早退,迟到早退5分钟内扣工资的百分之十,5至30分钟扣本课时工资的百分之五十,30分钟以上扣本课时的百分之百。
3、培训机构组织管理主要落实什么制度如下:学校及其教育机构中的管理人员实行组织架构、职责分工、岗位职责与权限、内部沟通与协调、绩效考核、培训与发展等制度。
4、培训机构管理制度指的是广泛的收集和听取各方关于企业培训工作意见和建议的一个过程。
职业技能培训中心管理制度?
职业技能培训中心管理制度?展开全部培训中心管理制度第一节培训中心内部管理制度总则为树立培训中心良好的办学形象,营造一个团结、有序、严谨、实干、高效的工作团队,创造更好的业绩,特制定以下有关制度。
第十四条 各级劳动行政部门应当建立职业技能培训检查、评估制度,加强对培训单位的监督管理。
组织、指导本机构建立、健全各项培训管理制度,认真开展安全培训工作。对本中心培训秩序管理、培训***执行管理、培训人员组织管理、培训质量保障管理、师资管理工作负主要责任。
市和县(市)区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负责对开展职业技能为主的职业资格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的民办培训机构的监督管理。 人事行政部门应当会同教育、劳动和社会保障、民政、工商等部门建立培训机构改革发展的协调配合工作机制。
惩罚制度(目前均在执行)一个月内,累计两次不打卡者,扣50,依此类推。
培训机构管理制度指的是广泛的收集和听取各方关于企业培训工作意见和建议的一个过程。
临夏州职业技能培训管理办法?
1、所有参加职业技能鉴定人员,除因重大疾病或者经技术经理批准外,不得请假,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参加培训;对无 故不参加培训的每次处罚200元,并从当月工资中扣除。
2、保持均衡原则:一个有效的培训体系必须保证企业的员工在不同的岗位都能接受到相应的训练,这就要求培训体系的建设必须保持纵横两个方向的均衡。
3、各类职业技能鉴定机构,具体实施对劳动者职业技能的鉴定。第六条 经初级技能培训并取得毕(结)业证书或者在同一职业(工种)岗位工作满六个月的劳动者,可以申请初级职业资格鉴定。
4、中国教育机构同外国教育机构(以下简称中外合作办学者,教育机构含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合作举办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和办学项目的设立、活动及管理,适用本办法。
关于职业培训中心管理制度,以及职业培训学校培训管理制度的相关信息分享结束,感谢你的耐心阅读,希望对你有所帮助。